普洱学院政法学院到普洱仲裁委员会开展法律文书写作实践课

作者: 时间:2024-06-05

5月30日上午,长郭杰带领政法学院法学本科65名学生到普洱仲裁委员会开展法律文书写作(仲裁法律事务文书)实践教学课。

普洱仲裁委员会立案部副部长普剑引导学生们参观了普洱仲裁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并介绍了普洱仲裁委员会部门设置和日常工作流程。

参观仲裁庭

普剑副部长重点围绕商事仲裁基本概况、仲裁案件审理流程和仲裁文书撰写三个方面为学生授课,他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仲裁法律文书的结构、写作规范以及需要注意的关键点,特别强调了在撰写仲裁法律文书时如何清晰阐述事实,如何准确运用法律条文,以及如何有力地论证观点,使学生们对法律文书写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授课现场

合影留念

本次课程是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协同育人的举措之一,通过本次教学实践教学活动,同学们对仲裁法律文书写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认识,也对仲裁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作者:毛佳/郭杰

校对:龙文庆

审核:郭杰

签发: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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