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共建搭建平台,法治人才培养开启新篇章——政法学院第二批学生赴思茅区人民法院开展实习法官助理工作

作者: 时间:2026-04-10

为深入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2026年4月9日,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举行第二批实习法官助理入院仪式。政法学院31名法学专业学生正式进入法院开展实习,开启为期三个月的实践历程,于司法实务一线提升专业能力。

仪式上,思茅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志华出席并讲话,向全体实习法官助理提出四点期望: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法治根基;二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踏实实践,提升专业素养;三是恪守司法良知,涵养为民情怀;四是严守纪律规范,维护良好形象。

政法学院院长郭杰对参与本次实习的学生提出明确要求。他勉励学生珍惜此次实践机会,将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充分结合,在实践中深化理解、增强技能。同时,郭院长展望了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同合作的前景,期望以此次实习为契机,双方进一步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人才培养、案例研讨及课题研究等领域加强交流,切实凝聚协同育人合力。

思茅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姚红艳向全体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说明了实习法官助理的岗位职责与意义,明确了实习内容、目标与规范,宣布岗位分配安排并对接收部门提出指导要求。

随后,在实习启动仪式的现场,指导教师郑重地为每一位实习学生逐一佩戴上崭新的工牌。这一简单而庄重的动作,象征着学生们正式融入了实习团队,标志着本次实习工作的全面启动。

政法学院学生代表李希巧同学作为实习法官助理代表发言。她在发言中表达了珍惜此次实践机会,以坚定信念和实际行动积极投身法治实践工作的决心。

立案庭副庭长郭骕作为思茅区法院指导教师代表发言,对实习学生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予以鼓励,希望同学们珍惜实践机会,积极学习思考,将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入结合,全面提升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本次实习是政法学院深化校院合作、探索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的重要实践。实习期间,学生将全面参与案件审理及日常办公等一线司法工作,促进自身专业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后续,政法学院将继续深化与思茅区人民法院的合作,推动合作常态化、资源共享化与培养体系化,共同培养知行合一的法治人才,为更高水平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编辑/初审:王俐媛  史惠宁

复审:杨璐

终审: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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